3.4 外地来苏借读学生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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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初中毕业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外地在苏借读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现初三年级借读生经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批准后,可在原借读学校报名借考和填报志愿(师范除外):
(1) 符合学籍管理借读条件
(2) 外地(含港澳台地区)在苏(含吴中、相城)工作的子女;
(3) 回户口所在地考试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
上述对象在申请借考时应提供有关证明(监护人申请、监护人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临时户口本或身份证)。
外省考生要求在本市就读普通高中,应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市(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招生办公室批准,录取普通高中后必须在高考前将户口迁入,否则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考职业类学校没有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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