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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教育 作者:江苏教育 2013-01-04 12:08:19
苏州中考网1月4日:江苏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副巡视员洪流:《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政策新闻发布稿》(2012年12月31日下午3:00 省教育厅402会议室)
新闻界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今年12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在我向大家进行发布。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我省高度重视,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迅速成立工作组,启动政策调研和制订工作。从今年9月份以来,工作组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部分中学负责人、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的意见,充分论证,并赴有关兄弟省市调研。最后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意见》既充分考虑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因素,也统筹考虑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江苏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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