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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中区教育局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3-05-28 16:11:16
4.录取
(1)录取原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2)录取过程
录取全过程实行计算机管理,操作时按照批次进行。
每一批学校录取,我区实行先录取所有学校的统招计划(如第一批录取学校:先录取苑中、省外校、甪直中学鲁望班、东山中学莫厘班、木二高金山班等的统招计划),再录取所有学校的择校计划(如第一批录取学校:在苑中、省外校、甪直中学鲁望班、东山中学莫厘班、木二高金山班等的统招计划录取结束后,再录取该第一批学校的择校计划)。这样可以确保达到分数的考生先录取统招计划。值得考生、家长注意的是:上一批学校的择校计划录取分数线往往高于下一批学校的统招计划分数线(如:苑中、省外校、甪直中学鲁望班、东山中学莫厘班、木二高金山班的择校计划分数线可能会高于下一批甪直中学、东山中学、木二高等校的统招计划分数线)。因此,要想不出择校费读下一批学校的统招计划,那么上一批学校择校计划的填报一定要十分慎重,否则填报了上一批的择校计划并被录取了,再想读下一批的统招计划就不可能了。
(3)加分政策
中招加分政策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苏州市区2011年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办理加分手续的通知》(苏教基函〔2011〕24号)的精神执行。
①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②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③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④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⑤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加20分投档。
上述考生应按相关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供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由学校在校内公示并送区教育行政部门。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吴中区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wxedu。net/zkw/)上向社会公示后,再统一办理加分手续。
(4)录取结果查询
由吴中区招办负责录取的各批次相关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将及时在吴中区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wxedu.net/zkw/)上公布,供广大考生、家长查询;考生具体录取结果(即被哪所学校录取),可查询录取热线:1688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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