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苏州站 > 中考报考 > 教育新闻 > 正文
来源:中国江苏 作者:中国江苏 2012-12-06 14:16:19
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共27项内容,方向性、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优质均衡明确新目标。《意见》提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对照省定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加强每一所学校的软件、硬件建设”,“实施薄弱学校提升工程,加大对城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和办学点的扶持力度”。明确“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求,7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5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
二是学校管理理顺新体制。初中、高中分属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强调均衡公平,非义务教育突出多元多样,两者的目标定位、发展方向、政府责任等都不相同。为逐步理顺中小学管理体制,《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初高中分设,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初中学校或初中班,已经举办的应立即纠正,到2015年,形成省辖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由省辖市统一举办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由区统一举办管理的格局”。
三是经费投入明确新导向。在我省义务教育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变的新形势下,《意见》提出,“适应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形成重点向学校内涵建设、课程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投入的导向,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明确“在核定的公用经费总量内,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点、寄宿生较多的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学生数较少的学校倾斜”。
四是师资队伍提出新要求。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意见》提出,“加强中小学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培养工程,鼓励设立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引领带动作用”,要求各地“以‘县有校用’为导向,加快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同时,明确规定“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意见》特别突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通过设置特级教师特殊岗位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潜质的教师开展定向培养培训,力争到2020年,每所乡镇中心初中和小学都有一名特级教师,乡镇中心初中和小学校长都参加一轮境外培训”。
五是招生管理出台新规定。《意见》针对民办学校招生及公办学校空余学额使用作了明确规定,提出“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自主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应采取摇号方式录取”,要求各地“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有空余学额时,应采取公开报名和摇号的方式确定,到2015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意见》对推行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均衡分配政策作了规定,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四星级普通高中70%以上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自2012年起,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再纳入四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
六是特殊群体得到新关注。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意见》对五类特殊群体给予了更多关注。第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确保质量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第二是农村留守学生。提出“建立农村留守学生普查登记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健全安全保护预警应急机制”。第三是残疾少年儿童。明确要求“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6至8倍的标准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第四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资助体系”。第五是学习困难学生。要求“普遍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教师要以热心、诚心和耐心感染教育学习困难学生”,“确保学生不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2018年苏州各区中考分数线 | ||||
市区 | 新区 | 园区 | 吴中区 | 相城区 |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