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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江苏 作者:中国江苏 2012-12-06 14:16:19
一、近年来我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简要情况
近年来,我省把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
一是大力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努力缩小学校办学条件差距。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累计投入140多亿元,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布局调整、“三新一亮”、“六有”、“校校通”、“四项配套”等合格学校建设系列工程。截至2009年底,各项工程全部实施完毕,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
二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每一所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全国率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课程实施水平、课程资源开发与建设、信息技术装备与运用、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显示出较高水平,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学生、教师、学校的教学生活状况,全面推动了素质教育的实施。2009年,出台规范办学“五严”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是重视特殊群体教育,保障每一个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实施“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省每年投入6000万元,扶持经济薄弱地区特教学校建设。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公办学校就读率达85.68%,省每年设立专项经费3000万元,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进行奖补。实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强化教育管理,促进了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四是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引领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0年5月,正式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首批13个示范区围绕改造薄弱学校、完善招生政策、促进教师交流、提高教育质量等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带动和引领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地大力推进入学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有效提高了义务教育公平度和群众满意度。
五是制定出台政策举措,形成较为完善的义务教育政策体系。自2010年以来,省级层面出台一系列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涉及目标规划、主要指标、办学标准、评估办法等方面,同时修订颁布《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法律规定。
六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各级政府依法加大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并作为经费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翻了一番。2007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免收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8年春季学期起,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09年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2010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2011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全省城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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