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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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区政策变化
1、择校生计划调整:从2012年秋季开始,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也就是说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计划录取总人数的20%,其中50%按考生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0%由学校自主录取特长生。择校录取分数线不超过统招分数线以下20分。择校费3万元,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2、苏州中学统招生指标生比例扩大到70%。详见2.3指标生政策。
2、苏州中学进入提前录取批次。2012年苏州中学本部其他招生计划,包括统招和择校计划,均采用提前录取方式,采用填报志愿、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不影响学生填报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
3、苏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进入第三录取批次。学校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采用学校直接注册和开设招生专场相结合的方式。
4、2012年苏州市区中招志愿新增5+2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与普通本科5+2分段培养项目安排在第一批次,与普通高中同批录取。2012年这个项目进行招生的学校是苏州建设交通高职校,学生前5年均在苏州建设交通高职校就读,经资格考核后,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升入苏州科技学院土木工程本科专业学习2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学生升入常熟理工学院汽车工程本科专业学习2年。成绩合格,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文凭。中高职3+2分段培养项目安排在第二批,与五年制高等职业类学校同批录取。
二、吴中区政策变化
2012年,木渎高级中学进入到了提前录取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