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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6-19 11:07:36
录取通知书统一发放有两种类别
为加强中招录取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根据苏教[2017]6号《二O一七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在录取工作中将采取规范招生录取审批和录取通知书发放管理的措施。各校拟录取的本市当年考生(含注册录取的考生),均需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使用统一的录取通知书,并统一加盖“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未经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录取审批,未加盖录取专用章的通知书一律不得发放。
根据各招生学校的类别,统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有两种类别:
1、被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3+4”、“3+3”分段培养、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的考生发放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二O一七年苏州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类学校入学通知书》,该通知书盖有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
2、被五年制高职院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录取的考生发放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二O一七年苏州市高等职业院校入学通知书》,该通知书盖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五年制高职录取专用章、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
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其它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以及没有在本专刊上公布招生计划的学校、办学机构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都是不规范的。考生和考生家长对收到的录取通知书要加以鉴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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