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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苏州站 作者:amy就是我 2017-05-12 15:31:26
三是普通高中阶段进一步明确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民办学校不得向公办学校转学、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
四是同一个省辖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可以转学。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高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并应补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缺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五是全面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举办的合格学段即小学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法学段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问题13:目前苏州的民办教育发展状况如何?
答: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增加受教育机会和选择、分担公共教育经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以来,设立民办教育引导激励资金,2015年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2017年,民办教育引导激励资金达到265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民办学校、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我市有很多高质量的民办学校,给苏州教育注入了办学活力,为老百姓提供了内涵丰富、特色多元的教育服务,满足家长和孩子更多更个性的要求。
问题14:苏州市区民办高中如何录取?
答: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第一次调档时间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次调档时间在普通高中与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录取结束后;第三次调档时间在五年制高职、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结束后。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规范招生,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考生录取手续,不得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每批录取结束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民办高中在苏州市区以外招生,必须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
5月31日—6月4日,考生填报志愿。
6月17日—6月19日,2016年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6月25日,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面试。
6月30日下午16:00,公布中考成绩。
7月1日下午5:00前,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7月上旬,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录取。
7月中旬,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
7月中下旬,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
2018年苏州各区中考分数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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