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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苏州站 作者:suzhou绿色心情 2016-06-06 14:26:03
2.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初中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准予初中毕业。凡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段学校。
(2)体格检查。考生均须进行体检。
(3)实践能力。考生均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
3.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要求
家长和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按考生所填志愿,在上一批(上一个)已录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在下一批(下一个)志愿中再投档录取。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2)填报志愿批次
提前录取
师范教育:实行统一提前录取,考生可填报一所学校的2个专业。
指标生录取
第一阶段:在填报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指标生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分配到各初中校的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指标生,录取分数控制在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内。
第二阶段:在填报苏苑高级中学、江苏省外国语学校指标生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分配到各初中校的苏苑高级中学、江苏省外国语学校指标生,志愿设置AB2个平行志愿。苏苑高级中学、江苏省外国语学校指标生录取时,先划定四星级普高指标生最低分数控制线;然后将进入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从最高分开始,逐分逐个检索每一个考生所填的各平行志愿学校能否被录取。分配到某校的各四星级指标生数,由于最低分数控制线上填报人数不足造成完不成指标生数,多余的指标生数即转为面向吴中区全区招生的计划。指标生,第一、二、四、五批学校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根据往年的情况,需要特别提醒广大家长、考生:填报了指标生被录取后不得再提出转录到其他学校。例如:已被省外校指标生录取,但中考成绩超过了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苏苑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录到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苏苑高级中学;余以此类推。
平行志愿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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