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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3-12-09 18:42:23
二、办理加分程序
1.学生或家长到学校领取并填写《苏州市区2013年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项目申请表》。
2.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意见。
3.家长将《申请表》和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其中华侨子女使领馆认证材料可用复印件)。
4.学校将以上材料汇总后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认定。
5.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汇总后分别在有关学校和媒体进行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将需加分名单及相关材料交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最终确认,由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加分手续。
三、其他有关加分说明
1.上述加分项目(除烈士子女)涉及学籍、户籍、工作地点、材料认证机关可能不一致的,由学生学籍学校所在行政管理区域相关部门予以认证。烈士子女加分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逐级予以认证。
2.上述第八项加分项目无需办理加分程序的第二项,由我局基础教育处将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集中送苏州军分区审核。各市、吴中、相城区考生将相关材料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再送至我局基础教育处按规定办理。
四、办理时间
2013年5月15日~6月5日(休息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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