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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市商报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3-05-13 09:42:40
变化四
符合条件的非苏州籍学生可直接到苏州市招生办报名
往年,外省考生要求在本市就读普通高中,应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招生办公室批准。今年落实异地高考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非苏州户籍初中毕业生,可直接到苏州市招生工作办公室报名。
2012年12月《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凡符合我省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补办高考报名手续: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自2013年开始,非江苏省籍的外来人员子女,与本市学生同等享受高中段教育的权利,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没有任何限制,同等享受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与录取的权利。
从今年开始,凡是苏州市合格民工子弟学校应届毕业的非苏州户籍初中毕业生,在苏州市有完整的初中学习经历与学籍,其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直接到苏州市招生工作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学籍证明,家长务工证明等)。 [回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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