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苏州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资讯 > 正文
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2-05-29 09:55:10
6.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1)户口本。
(2)由民政部门或部队颁发的《因公牺牲军人证书》。
(3)苏州市民政局出具的审核意见。
7.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1)户口本。
(2)由民政部门或部队颁发的《残疾军人证书》。
(3)苏州市民政局出具的审核意见。
8.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1)户口本。
(2)由考生家长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需团级以上部队政治处证明)。
(3)苏州军分区出具的审核意见。
二、办理加分程序
1.学生或家长到学校领取并填写《苏州市区2012年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项目申请表》。
2.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意见。
3.家长将《申请表》和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其中华侨子女使领馆认证材料可用复印件)。
4.学校将以上材料汇总后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认定。
5.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汇总后分别在有关学校和媒体进行公示。
》》》》》》》》2012年苏州中考加分具体项目指导
》》》》》》》》2012年苏州中考加分办理相关部门列表
2018年苏州各区中考分数线 | ||||
市区 | 新区 | 园区 | 吴中区 | 相城区 |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