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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1-11-18 09:56:52
江苏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南京、无锡等13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将对择校生比例、班级人数有明确限定。
据悉,首批示范区包括: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铜山县、如皋市、灌南县、洪泽县、盐城市盐都区、扬州市邗江区、丹阳市、靖江市、泗阳县。根据规定,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校内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学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每班40人以内,初中每班45人以内,30人左右的小班化教学比例不断扩大。
此外,该示范区将深化中考制度改革,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2/3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
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经费支出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教师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定期轮岗交流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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